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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各类公共场所,在开业前必须领取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本指南载述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一般规定,凡申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者,请仔细阅读。申请务必按本指南的规定进行办理。

 

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申报:申请单位申报,并递交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二、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发证受理科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受理申请通知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

三、施工:申请单位按修改确认后的图纸及要求施工,完成施工后申请单位递交验收申请。

四、验收:依照卫生许可证条件及标准,由发证受理科派出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1、符合规定的,作出拟批准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

2、不符合规定的,出具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申请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不予批准的,作出不予批准性决定, 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

五、审批、发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并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

 

申办资料及资料要求

一、新领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法人亲自签字);

2、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重点突出各功能间配置及卫生设施(按1:25,1:50,1:100的比例) ;

3、机械抽排风系统设置,分布状况及说明。中央空调系统风管图及设计的新风量说明;

4、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包括空气、客用品、用具)或卫生检测报告书并复印(集中空调部份单独做报告);

5、生产经营场地合法使用权属证明(自有场地者提供产权证明,承租场地者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自有合同及《市场交易登记证》)并复印;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人亲自办理,须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法人亲自签字);

7、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健康培训证(10人以下提供健康证复印件,10人以上(含10人)提供从业人员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8、美容师资格证或美甲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美容或美甲业);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复印;

10、涉及娱乐场所项目的须提交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洗涤合同及厂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仅限有外送洗布草的单位)。

*上述第2、3项要求一式三份,写上单位名称并签名。

二、换证、复核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人亲自签字);

2、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包括空气、客用品、用具)或卫生检测报告书并复印(集中空调部份单独做报告);

3、生产经营场地合法使用权属证明(自有场地者提供产权证明,承租场地者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自有合同及《市场交易登记证》)并复印;

4、原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人亲自办理,须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法人亲自签字);

6、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健康培训证(10人以下提供健康证复印件,10人以上(含10人)提供

从业人员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7、美容师资格证或美甲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美容或美甲业);

8、涉及娱乐场所项目的须提交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变更

1、变更申请报告;                       

2、原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人亲自签字);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包括空气、客用品、用具)或卫生检测报告书并复印(集中空调部份单独做报告);

6、生产经营场地合法使用权属证明(自有场地者提供产权证明,承租场地者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自有合同及《市场交易登记证》)并复印;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人亲自办理,须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法人亲自签字);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健康培训证(10人以下提供健康证复印件,10人以上(含10人)提供从业人员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9、美容师资格证或美甲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美容或美甲业);   

10、涉及娱乐场所项目的须提交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销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法人亲自签字);2、原卫生许可证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代办,则须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法人亲自签字); 5、营业执照或工商予以注销证明的复印件。

五、申报资料要求

1、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逐页签名;

2、表格填写,签名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按提供资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装订,并注明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六、注意

1、《卫生许可证》到期前提前30个工作日办理复核或换证;

2、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我所卫生监督员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发 证 条 件

 

一、选址:必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场所及周围环境整洁、卫生,无明显污染源。

二、应建立健全各类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或吸烟区设独立排风系统。

五、设立客用品洗消间(或区),贴有明显标志,间内设2-3个洗消池,杯具消毒柜、保洁柜,杯具配置与最大客容量比应达到3:1。

六、室内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尘。

七、各类场所内禁止吸烟,大堂、电梯间、卡拉OK房、歌舞厅、商场等处应有明显禁烟标志,夜总会设专门吸烟室。

八、垃圾废弃物置于有盖的容器存放。

九、设立卫生档案(监督文书、检验报告书)、从业人员体检档案、传染病患者调离文书档案、自查自检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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