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二、代办内容: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及其它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市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农业厅核发。
三、代理条件:
(1)申请注册资本:
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的,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市范围的,注册资本700万元以上,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范围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的,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地级或地级以上市范围的,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范围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有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申请全省有效区域);
(3)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经营量的30%以上(申请全省有效区域);
(4)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申请全省有效区域);
(5)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和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种子经营许可证为全省有效区域);
(6)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检验室的标准;
(7)种子加工技术人员、种子检验人员:
申请全省有效区域范围的,要求有2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其它的要求有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
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的,要求有3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地级或地级以上市以下范围的,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的,要求有2名以上种子检验人员;其它的要求有1名以上种子检验人员。
(8)有相对稳定的销售网络(申请全省有效区域)。
(9)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套):
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②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由法定机构提供的验资证明);
③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④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⑤育种机构、销售网络、繁育基地照片或说明(申请全省有效区域);
⑥自有品种的证明(申请全省有效区域);
⑦育种条件、检验室条件、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申请全省有效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