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湖北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疫苗)
一、代理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
2、《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3、《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
二、代理申请条件
1.有与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兽药、兽医技术人员;
2.有与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有与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格;
2、新办、变更经营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期满换证的,经兽用生物制品经营GSP检查验收且检查结论为“推荐”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
②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缺陷项目表复印件一份;
③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整改情况审核表(需当地市州兽医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④企业兽用生物制品经营GSP检查验收缺陷逐项整改材料(必要时可附图片)。
3、经营许可证变更不需GSP检查验收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更换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住址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更换企业名称的,需提供工商管理机构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原《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遗失补办的,需提供补办申请及遗失声明报刊。
代办流程
1、材料受理一一一项目审查一一一提出意见一一一办理批件一一一结果回复
四、代办时间及服务费用
15个工作日 ****元。
五、联系方式
请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