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资质服务


  鄂州大正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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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代理代办《武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服务

 

代理代办武汉各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一、申办者的资格:
 1、社会组织、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企事业经营状况良好;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无违规办学经历,无不良记录。
2、办学机构必须符合行政部门提出的办学条件和要求。
二、申办者的条件:
1、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材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2、开户流动资金20万元以上,购置固定资产含办学设备30万元以上,并到会计事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注册资金要验资。
3、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合格教师。
4、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和辅助设施。
 
三、申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我司编写)
2、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我司编写)
3、验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4、举办者和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1)学校举办者(法人)资格和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无犯罪证明;
2)教师及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复印件,财会人员另提供会计资格证明复印件;
 5、学校场地、设备情况清单;
1)场地的基本要求:不少于500平方米;学校教学及管理场所要求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区域;教学场所设置要求在5楼以下。
2)自有或者租用都要提供产权(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原件提供核对;
3)教学场所是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租用时间不低于3年(原件);
4)教学、实习设施设备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6、消防验收意见书
7、培训专业设置清单、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培训专业要与劳动部制定的国家工种、目录相一致);
8、规章制度;(各类管理制度我司提供)
9、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提供)。
  
四、办理程序:
 
整理---审核----申请----初审同意-----开户验资----正式受理---区实地考查---区实地考查---审核通过---发证
 
五、代办时间与费用:
自材料齐全 **个工作日(2-3个月)
*00000
具体电询
 
 
六、联系方式
请咨询服务中心